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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創事業風險高、資金難找
創業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此多數人進入職場後會選擇當夥計而非當老闆。但從整體經濟的角度來看,如果沒有源源不斷的新企業誕生,經濟就會像是一灘死水,不會進步。因為新創事業可以為國家產業發展注入新活力,促使產業轉型升級,活絡國家經濟,各國政府也都非常重視且鼓勵所謂的新創事業(Startup)。
然而,新創事業的過程特色就是冒險與挑戰,因此創業失敗風險非常高,所以新創事業早期要找資金具有一定難度,必須要仰賴天使投資人(Angel Investor)或創投基金(Venture Capital)的資金。簡單來講,新創事業從最早的幾個合夥人開始構思創業,到最後公司業績穩健成長,大概要經歷種子期(Seed Stage)、創建期(Startup Stage)、擴充期(Expansion Stage)及成熟期(Mezzanine Stage)等階段,甚至有一天因為產業結構變遷而需要轉型重整(Turnaround Stage)。
天使投資人(Angel Investor)
一般而言,在公司的不同發展階段,所需要的資金也不同。在種子期及創建期並不需要很多的資金,但年輕人就是沒錢,為了一個想法,一種堅持,想要把產品原型(prototype)或經營模式(business model)做出來,這時候通常是靠親友的贊助,或是群眾募資(crowd funding),另外就是要找到天使投資人。
顧名思義,天使投資人就是在公司最草創初期、最需要資金時就站出來支持的人,通常天使投資人會投入一筆資金,例如2萬5千或10萬美元,換取公司一部分股權,但天使投資人不會干預公司的營運,對投資的回報也不會強求,因此對新創業者來說,真的是天使。
創投基金(Venture Capital)
到了擴充期或成熟期,公司需要大量的資金用來建立生產線,或是行銷費用,或是擴增營運團隊,這時候就需要創投的協助。通常創投是由一群具有技術、財務、市場或產業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。透過資金、技術與能力的協助,可以提升公司的經營能力。但與天使投資人不同,創投因為提供公司各種加值服務,甚至安排公司未來併購或上市,因此介入公司經營的程度較天使投資人高,同時對回報率的要求也較高。
創投基金對我國產業發展貢獻卓著,尤其是早期台灣在發展高科技產業時,需要充裕的人才、紮實的技術以及良好的發展環境,當時政府除了透過工研院及新竹科學園區的建立,成功地鼓勵一些科技新創業者在台成立公司。但更重要的是,政府引進創投的概念,藉由創投的專業選擇及審慎評估,集中火力投資於高科技產業,讓這些公司得到早期發展所需要的資金,並得以放手一博,才有今天的輝煌成就。
根據創投公會的統計,從1984年第一家創投成立至2017年底,台灣總共成立超過300家創投,扶植國內超過600家科技團隊順利上市或上櫃掛牌成功。
私募股權基金(Private Equity Fund)
創投在投資及協助公司的發展過程中,主要是以持有公司股權方式從事資本經營,將來企業併購或被併購、或是上市、上櫃時,就可以獲利了結。在這過程中,創投扮演的是協助者的角色,不會掌握公司的經營權。但對私募股權基金(Private Equity Fund)來說,其主要投資即是以公司的股權為主,因此有些公司負責人擔心一旦被私募股權基金介入,可能喪失經營權。
過去曾經發生國外私募股權基金想要併購國內上市公司,並引導其下市,也因此引起政府的疑慮,擔心小股東的權利受損。另外私募股權基金通常的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合夥制,由投資者(有限合夥人,Limited Partner,LP)和投資經理(一般合夥人,General Partner,GP)雙方簽訂合同,成立私募股權基金:
- 一般合夥人:通常為公司經營者,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
- 有限合夥人:純為投資者,不負責公司具體經營,只負有限責任
在這樣的架構下,有時候無法清楚分辨誰是最終受益人(Beneficial Owner)。基於這些考量,有些國家對私募股權基金的態度並不是非常支持。
台灣私募法規仍有開放空間
其實在歐美,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非常成熟,配合低利率環境與高槓桿操作的融資收購或槓桿收購(Leveraged Buyout,LBO),幾乎成為全球資本主義的核心。著名的私募股權基金包括KKR、Blackstone Group、Carlyle Group、Texas Pacific Group (TPG)等近年來在全球成功的募資,甚至已開始形成所謂巨型基金(Mega Fund),即單檔基金規模超過100億美元以上。
台灣近年來外人來台投資不佳,而且國內產業轉型升級需要較大資金,這些或許是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扮演的角色,目前金管會也已開放投信轉投資子公司可以設立私募股權基金,以及放寬證券商轉投資創投及私募股權基金,以支援實體經濟發展。不過目前金管會仍未開放保險業資金可以投資民間私募股權基金,而只能投資與國家基礎建設以及「五+二」產業相關的私募股權基金,未來政策上仍有開放空間。
最後,社會大眾常混淆「Private Equity」和「Private Placement」二者的差異,雖然中文都是翻譯成私募。企業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人為對象,對一般大眾發行的稱為「公募」,對少數特定人發行的則稱為「私募」,即Private Placement。PE Fund要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其運作,也許中文不要翻成私募股權基金,而改成產業發展基金,將來的路或許會更寬廣也不一定。